三年级学生民防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
三年级组: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民防条例》以及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国防、民防教育工作的通知》,学校定于5月22日—5月23日组织三年级学生前往奉贤区少年军校进行为期两天的民防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一系列让学生看、听、练、写的活动,增强我校学生的防灾救灾、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也让学生享受到活动的乐趣,认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能力,懂得关爱生命就是尊重生命,对生命负责。
一、活动时间:
发车时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 7:45
返校时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 3:00
到校时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3:45左右
二、活动内容:(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会微调)
三 年 级 活 动 内 容 安 排
三、活动评比:
区级:优秀组织奖(20%)『1、准备工作2、组织活动到位率3、技能竞赛总分4、无意外事故』
四、带队情况:
总领队:李玉13636599130 张虹 15921639886
车号 |
班级 |
人数 |
带队老师 |
年级负责 |
1 |
三(1)班 |
35 |
张虹 |
李玉 张虹 |
2 |
三(2)班 |
34 |
陈鑫 |
|
3 |
三(3)班 |
35 |
葛丽曼 |
|
4 |
三(4)班 |
34 |
李龙德 |
|
5 |
三(5)班 |
35(拆班) |
陈晓庆 |
五、注意事项:
1、班主任要积极宣传、对学生讲清要求,无特殊情况人人参加。身体欠佳者可不参加,请家长写好请假单,确保在家安全。
2、发放告家长书,收齐回执,并收齐家长给孩子写的一封信,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带到军校,在生日纪念活动环节中备用。
3、告知学生有关事项
(一)学生须带物品
1、毛巾、替换衣服、鞋袜、雨具等生活用品;
2、笔、笔记本、课外书等学习用品。
3、指导学生按上述清单自理行装,切忌家长包办代替。不带贵重的物品进入活动营地。
(二)教育学生: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军校作息时间。
2、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热于关心一些内向的伙伴。
3、遇事或身体不舒服应马上和教官、带队老师说。
4、爱护环境、保持军校环境整洁。
5、认真参加每一次活动,争取先进、为班级争光,为学校争光。
六、任务分配:
1、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拍照,班主任联络员陈晓庆负责全面摄影。
奉贤区四团小学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